关于开展第二期全国残疾人就业
指导员远程培训优秀学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内残就〔2014〕7号
各盟市残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残联:
第二期全国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于2012年6月正式开学,学员经过一年的学习,于2013年9月完成全国统一计算机闭卷考试,学员考核成绩已经公布,所有合格学员证书已发放完毕,至此整个学习过程已全部结束。中国残联就业指导中心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对在第二期培训中成绩优秀的学员进行表彰。现将本次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材料申报时间
2014年4月28日-2014年5月9日;
二、评优推荐要求
(一)学员综合成绩达到90分以上(优秀);
(二)积极参与网站的案例征集与征文活动;
(三)学习态度认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成绩。
三、评优推荐名额
各盟市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入选要求统一推荐申报,申报学员数量不超过本盟市参加二期考核学员数的2.5%。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汇总后,上报中国残疾联就业指导中心。由项目组与中国残联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学员将授予“优秀学员”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做好评优的宣传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学员积极参评,认真准备评优材料。应严格推选要求和名额,真实、客观的填写申请资料,做好审核工作。
(二)各地在本辖区内评优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开展盟市、旗县(市区)级学员和管理员评优工作。通过评优,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请各地按时将申请表传真至培训项目组,同时将申请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 nmclta@163.com,注明首期优秀学员申报。
五、联系方式:
内蒙古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塔娜
电话:0471-5103279
附件1:优秀学员申报汇总表
附件2:优秀学员申请表
内蒙古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2014年4月25日
点击下载: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