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兴安盟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机构信息向社会公开,以方便残疾儿童家庭接受救助并对残联工作进行监督。残疾儿童家长可拨打经办机构咨询电话了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相关信息,就近就便申请康复救助。
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2日
名 称 |
办公地址 |
经办人 |
咨询电话 |
乌兰浩特市残联康复科 |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都林街十二中对面市残联六楼 |
何凌君 |
0482-8522093 |
阿尔山市残联康复部 |
兴安盟阿尔山市温泉街政协综合楼 |
张宝军 |
0482-7123018 |
科右前旗残联 |
兴安盟科右前旗残疾人联合会(旗政府新址) |
李淑丽 |
0482-8399720 |
突泉县残联康复部 |
兴安盟突泉县党政大楼B座 |
李树元 |
0482-5130619 |
扎赉特旗残联康复科 |
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华天安居2号地15号楼33号门市 |
王 静 |
0482-6129922 |
科右中旗残联康复部 |
兴安盟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党政二号楼 |
安秀荣 |
0482-4789003 |
兴安盟儿童康复救助流程
一、康复救助对象条件
(一)年龄范围为0-7岁(含7周岁)。
(二)持有兴安盟户籍或居住证。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诊断证明。
(四)家庭经济困难,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应出具相关证明,具体按各旗县相关规定执行。
(五)残疾儿童监护人有康复意愿,预期合理。
(六)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二、申请
(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采用网上申请与现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
(二)拟在盟内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服务的残疾儿童,在取得家长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可由定点康复机构派专人负责帮助家长进行儿童康复救助网上申请;拟在盟外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服务的残疾儿童,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行网上申请或到旗县市残联现场申请,现场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按旗县市残联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前应由评估机构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康复需求明确的残疾儿童可不进行评估。
(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一年一申请。
三、审核
(一)残疾儿童监护人在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 @/upload/files/2023/3/ea65a6ee44bc5f74.cn )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自行下载并填写《申请审批表》,或到盟内各定点康复机构、各级残联领取并填写《申请审批表》。
(二)残疾儿童监护人携带《申请审批表》分别到嘎查村(社区)委会和苏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残联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残疾儿童监护人携带已盖章的《申请审批表》及其他材料到旗县市残联进行现场审核。
(四)现场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按旗县市残联相关规定执行,残疾儿童监护人可在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官网和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公示栏查询相关规定。
(五)在救助规定年龄段内,持续申请同种类康复训练服务补助的,如康复训练内容未变更,第二年起只需提供《申请审批表》,可不再提供其他材料。
(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旗县市残联在《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旗县市残联需说明理由。
(七)残疾儿童监护人应在申请后30日内完成现场审核,否则视为主动放弃,需30日后方能重新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确有实际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持《委托书》代为办理。
四、救助
(一)坚持就近就便的原则,残疾儿童监护人可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确需在盟外进行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服务机构须为全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并报经旗县市残联审核通过。
(二)残疾儿童监护人凭签有旗县市残联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审批表》到定点康复机构进行服务。
(三)定点康复机构应在审批通过后30日内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并与残疾儿童监护人签订康复协议。
(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原则为:“先申请、再审核、后康复”。残疾儿童补助时间从审核通过之日的当月起计算,机构不得无故拖延康复服务开始时间,康复服务开始时间不得早于旗县市残联审批时间。有特殊情况的,机构应与旗县市残联协调解决。
(五)多重残疾儿童,应根据实际需要及康复评估意见,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残疾类别进行救助,同一年度不得同时享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残疾类别的救助。
各旗县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一、乌兰浩特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现场审核所需材料:(下载《兴安盟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核表》请点击文章底部下载链接)
1.《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分别到嘎查村(社区)委会和镇(街道)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字确认。
2.户口本。(居住地申请需提供居住证和未在户籍地申请儿童康复救助的证明)
3.残疾证或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
4.家庭经济困难,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出具相关证明(由村、社区出具的贫困证明,不能出具贫困证明的提交本年度医院诊疗检查等相关的收据,证明家庭纯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阿尔山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现场审核所需材料:(下载《兴安盟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核表》请点击文章底部下载链接)
1.监护人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地户口的出具社区、村居住证。
3.儿童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诊断书或病历
4.《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原
三、扎赉特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现场审核所需材料:(下载《兴安盟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核表》请点击文章底部下载链接)
1.残疾儿童及监护人户口本或扎赉特旗居住证
2.《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原件
3.残疾儿童家长身份证
4.残疾儿童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5.建档立卡贫困扶贫手册、低保证、三无、五保、儿童福利机构出具说明。
6.其他困难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供贫困证明,并附带佐证材料,如:一户多残、大病诊断证明、无劳动能力等书面证明材料。
说明:
1.以上材料需提交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扫描件家长可在智能手机上下载“全能扫描王”自主扫描存档,审批时上报即可,减少审核时间)。后续工作进行中有需添加的手续另行通知。
2.残疾儿童监护人先到到康复评估机构开具“康复需求评估意见”,须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到乡镇残联领取《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或自行在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申请审批表》,到所在乡镇理事长审核盖章签字,《申请审批表》由残疾儿童监护人手写填写,携带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旗残联审核,《申请审批表》旗级残联、乡级残联,服务机构各留存一份原件。
四、科右前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现场审核所需材料:(下载《兴安盟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核表》请点击文章底部下载链接)
(一)监护人填写《申请审批表》
1、残疾儿童监护人带户口簿、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到各苏木乡镇残联领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或在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申请审批表》)。
2、村嘎查审核盖章,没有低保证的需要生活困难证明。
3、苏木乡镇残联理事长审核签字,残联或政府盖章。
(二)机构
“康复需求项目”栏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康复需求评估意见”填写。评估机构出具的“康复需求评估意见”须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三)旗残联
1、审批表一式三份,后面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低保证或生活困难证明复印件,监护人持原件和复印件到旗残联审批。
2、审批后旗级、乡级残联,服务机构各留存一份。
五、突泉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现场审核所需材料:(下载《兴安盟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核表》请点击文章底部下载链接)
1.监护人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地户口的出具社区、村居住证明
3.儿童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诊断书或病历
4.《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原件
六、科右中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现场审核所需材料:(下载《兴安盟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核表》请点击文章底部下载链接)
1. 残疾儿童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监护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诊断书或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生活困难证明
5.《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原件
申请表下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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