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促进残疾人就业,确保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与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残联《残疾人职业培训与管理办法(试行)》(内残联发〔2023〕56号)文件精神,盟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决定公开遴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原则
坚持公开遴选、自愿报名、平等竞争、综合评估、择优认定的原则,在全盟范围内遴选资质健全、管理规范、培训成效好的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兴安盟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项目。
二、范围
由各级人社、民政、市场监管部门批准,取得相关职业(工种)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不含职业院校)。遴选相关事项由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批准,入选机构由兴安盟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通过党支部集体评分选定,遴选过程接受盟残联全程监督。
三、培训项目及时间
(一)残疾人手工艺品制作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1. 计划培训时间:4月—9月,培训2-4期,每期7天(每天不少于6个课时);
2. 培训地点: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科右中旗;
3. 培训内容及要求:培训项目不限,由参选机构自主确定,需具备就业带动能力,且可回收产品;需带动不少于50%的参训残疾人实现就业或增收,且参训残疾人培训后每月增收不低于200元(以工资卡记录为准);项目需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陪跑期,助力残疾人稳定就业增收,以上要求为持续承担盟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培训项目的重要条件。
(二)残疾人花式面点(中西式面点)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1. 计划培训时间:4月—9月,培训4-6期,每期7天(每天不少于6个课时);
2. 培训地点:科右前旗、扎赉特旗、科右中旗、突泉县;
3. 培训内容及要求:中式、西式花式面点制作,包括花式馒头、卡通包、象形面点、西式甜品、小点心等食材处理、和面、发酵、调色、塑形、蒸制、烘烤等技能;需带动不少于30%的参训残疾人实现就业或增收,每月不低于500元(以工资卡记录为准);项目需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陪跑期,助力残疾人稳定就业增收。
(三)残疾人家政服务提升培训项目
1. 计划培训时间:4月—9月,培训3期,每期7天(每天不少于6个课时);
2. 培训地点:扎赉特旗、科右中旗、突泉县;
3. 培训内容及要求:培训内容涵盖三大模块,其中基础服务模块包含家庭保洁、衣物护理、膳食料理,重点培训实操技能与基础规范;专项技能模块包含母婴护理、养老照护、家庭育儿、高端家政专项,针对性提升从业者专项服务水平;职业素养与安全模块围绕服务礼仪、法律法规与权益、安全防护开展,强化从业者职业素养与安全意识;需带动不少于30%的参训残疾人实现就业或增收,每月不低于500元(以工资卡记录为准);项目需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陪跑期,助力残疾人稳定就业增收。以上要求为持续承担盟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培训项目的重要条件
(四)残疾人衣物和皮革洗护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1. 计划培训时间:4月—9月,培训5-7期,每期7天(每天不少于6个课时);
2. 培训地点: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科右中旗;
3. 培训内容及要求:内容涵盖不同材质衣物(棉、麻、丝、毛等)的分类识别、规范洗涤、针对性去渍(血渍、油渍、墨渍等)、熨烫定型及科学收纳养护技巧;同时系统讲解皮革(皮衣、皮草、皮具等)的特性辨识、日常清洁除尘、专用清洁剂配比、温和护理保养及破损修复基础方法,通过理论结合实操,确保参训人员精准掌握各类材质洗护的标准流程与专业规范,提升实操能力;需带动不少于30%的参训残疾人实现就业或增收,且参训残疾人培训后每月增收不低于500元(以工资卡记录为准);项目需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陪跑期,助力残疾人稳定就业增收。以上要求为持续承担盟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培训项目的重要条件。
四、遴选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的职业培训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关职业(工种)培训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二)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规定;具备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训、实验设施设备,有充足的实训工位;
(三)拥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职业技能培训教师需取得相关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四)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工作人员,有稳定的就业创业渠道,培训合格学员安置就业或扶持创业。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4月24日工作时段(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职业培训机构需根据要求提交遴选报名材料(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相关职业(工种)培训资质等)、承担培训项目的客观条件(场地、设施简介)、往期培训成果、培训项目预算和相应残疾人培训计划(计划内容需包含授课教师资质介绍、课程设置、后期残疾人就业帮扶陪跑措施)。请各报名单位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兴安盟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培训科(联系电话:0482—8422007),也可将相关材料扫描成图片形式,发送邮箱xamcjrjyfwzx@163.com。
(二)集中评审确定
兴安盟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将对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基本情况、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培训后就业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经集体研究后,根据集中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确定入选培训机构。
兴安盟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6日
来 源:盟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